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04年)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2009年)
-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200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函(2007年)
-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