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3号(2022年)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 3 号)
在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杰出领导者,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创立者江泽民同志逝世后,承蒙许多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和议会、政府部门,政党,友好团体,各界友好人士,一些国际组织的负责人,许多国家的驻华使节,在华的外国友人,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发来了大量唁电、唁函,发表声明、谈话,参加吊唁活动,表示深切的哀悼和慰问。对此,谨表示衷心感谢。
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决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化悲痛为力量,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特此公告。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新闻机构常驻记者的暂行规定(198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
-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
-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09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20年)
-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2018年)
-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