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201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更高水平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创新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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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1999年)
-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16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2010年)
-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2008年)
-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3年)
-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