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以下简称责任鉴定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鉴定员是指获得国家文物局规定的鉴定资格,并在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业务,签署文物进出境审核文件的文物鉴定专业人员。
第三条
责任鉴定员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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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