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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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2000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54年)
- 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2011年)
-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6年)
-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
-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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