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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