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第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
- 烈士安葬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4年)
-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
-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2014年)
-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2018年)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