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第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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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4年7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乌鲁木齐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2015年)
- 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关于加强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9年)
-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