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第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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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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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年)
-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
-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2024年)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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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