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市场,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第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遵循依法、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电力市场监管职责,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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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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