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精神,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依照本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全国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电力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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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1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日喀则支队帕里边防派出所“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的命令(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2016年)
-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批复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