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2000年)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年)
- 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2022年)
- 农业部关于修订《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中央人民政府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发出的公函(2022年)
- 快递暂行条例(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在佛山市的海关机构设置的批复(2004年)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2010年)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