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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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2000年)
- 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关于加强植物园植物物种资源迁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 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05年)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
-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2022年)
-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年)
-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