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2013年)
-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
-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2013年)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
-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道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利 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令
第 23 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一、
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
对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或者修改。
本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胡玉敏等39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5年)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 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陈国基、白韫六职务任免的通知(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3年)
-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5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 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