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 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2023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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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2020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通知(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