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
- 信访条例(2005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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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 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年)
- 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2006年)
- 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利用暂行办法(2000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操作指引(试行)(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