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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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198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2015年)
-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2020年)
-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