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2000年春节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发出《关于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的通知》(厅字〔2000〕3号),要求“春节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春节团拜会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200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执行厅字〔2000〕3号文件的这一规定,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安排和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困难企业、灾区和贫困地区,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凡借节日走访拜年之名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的,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予以曝光。
今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按以上精神办理,中央不再发文。
2000年12月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通知(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
-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