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高校招生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在继续扩大规模、深化改革的同时,要全面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见附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招生改革和招生工作各项任务。
二、
积极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在安排面向西部省份招生来源计划和为西部培养亟需的专业人才方面,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所增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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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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