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高校招生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在继续扩大规模、深化改革的同时,要全面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见附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招生改革和招生工作各项任务。
二、
积极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在安排面向西部省份招生来源计划和为西部培养亟需的专业人才方面,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所增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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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2009年)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201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2022年)
- 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