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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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6年)
-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