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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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0年)
-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