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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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2017年)
- 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2009年)
- 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2010年)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
- 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
-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
- 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