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二、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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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
-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1年)
- 在第十三届亚欧首脑会议上的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
-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0年)
-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2012年)
-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8年)
-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2013年)
-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