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0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干净的信息环境,我部决定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整治目标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规定,深入推进技管结合,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强化APP个人信息保护,及时整改消除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和骚扰用户、欺骗误导用户、应用分发平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净化APP应用空间。2020年8月底前上线运行全国APP技术检测平台管理系统,12月10日前完成覆盖40万款主流APP检测工作。
二、 整治对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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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2009年)
- 关于加强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2000年)
-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2015年)
- 公安部关于对彩弹枪按照枪支进行管理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3年)
-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