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川府〔1999〕3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成都市东郊龙泉驿区,南起东泉路,北至北泉路,东至龙环路,西至东风路,规划范围总用地9.94平方公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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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86年)
-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1999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8年)
- 在2000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界领导人峰会午餐会上的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