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批复(2020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范围至昆山全市。
二、
昆山试验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在两岸贸易便利、科技交流、金融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三、
国家发展改革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部省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昆山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继续推动昆山试验区建设促进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先行先试区、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两岸交流合作模式创新的示范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昆山试验区好经验和好做法。
国务院
2020年12月14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
- 公安部关于不得随意加盖和套印户口专用章的批复(1995年)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
-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年)
- 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2017年)
-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YYYY年MM月)
- 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
-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