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批复(2020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范围至昆山全市。
二、
昆山试验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在两岸贸易便利、科技交流、金融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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