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新政发〔2000〕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乌鲁木齐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加快经济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民族团结、环境优美和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现代城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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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2年4月12日)
-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2009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