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2013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改革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事关重大,任务艰巨,需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逐步推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用3至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2013年完成的任务(共29项)
(一)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4日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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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 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0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4年修订)(2024年)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2017年)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2022年)
-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