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为维护监管制度体系统一、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以下四部规章:
一、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
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4号)。
三、
《银行业立法规划》(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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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2022年)
- 国务院工作规则(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批复(2015年)
- 文物局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