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鄂尔多斯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鄂尔多斯民用机场迁建工程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迁建鄂尔多斯民用机场。新机场为国内支线机场,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尔台格乡满家庙。
二、
新机场本期工程飞行区设计机型为多尼尔328、运—12E、冲8—400等支线飞机,跑道长1800米,宽45米;航站区按满足2010年旅客吞吐量16万人次的需要设计,航站及航管综合楼23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供油、消防及机场辅助生产和生活设施。
三、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3亿元,所需建设资金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
由地方政府负责建立新机场至空军大同指挥所及公庙子、毕克齐机场的专用有线、无线通信联系,确保军民航飞行安全。具体事宜按军地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
五、
新机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总局实行行业管理。原鄂尔多斯东胜机场废弃。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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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
- 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1年)
-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意见(2009年)
- 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
-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