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呼和浩特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2013年)
-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年)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年)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习近平(2022年)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