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24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
- 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年)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
-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2015年)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