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2004年)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
-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
-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2004年)
- 公安部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2004年)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