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九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九条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