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 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五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五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