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9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号(2018年)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年)
- 卫生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2011年)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二(2008年)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2007年)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是指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合资、合作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下同)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合资、合作中方)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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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
-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2000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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