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2022年)
-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2003年)
-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 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