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以下简称“增发”)。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前条所述新股,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2000年)
- 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20年)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2021年)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15年)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年)
- 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认定条件和办法(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