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建立运行高效、控制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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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3年)
-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以及已经废止失效的规章和部分文件目录的公告(2008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
-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4年)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