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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2021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计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 保险公司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权益价格风险、房地产价格风险、境外资产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和集中度风险。 第五条 本规则所称基础资产和非基础资产是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规定的各项资产。 第六条 除人身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外,市场风险最低资本采用综合因子法计量。各类资产(负债)的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计算公式为: 第七条 保险公司计量某类资产(负债)的市场风险最低资本时,应对该类别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计量,不得按类别合并计量。 第八条 保险公司对某项资产(负债)采取市场风险缓释或增强安排的,其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计量标准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九条 保险公司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计量标准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章 利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十条 本规则所称利率风险,是指由于无风险利率的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十一条 财产保险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境内债券资产和利率类金融衍生品,应按本规则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应反映无风险利率不利变动对资产、负债的综合影响。 第十三条 人身保险公司直接持有的、根据合同约定具有确定性现金流、且现金流仅为本金和利息的境内投资资产以及境内利率类金融衍生品,应按本规则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节 财产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十四条 财产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采用综合因子法计量,本规则第十一条所称的债券资产的利率风险暴露EX为其公允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如下: 第十五条 利率互换的利率风险暴露EX为合约名义本金;基础因子RF0赋值如下: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对国债资产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对冲风险的,应按以下规定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十七条 财产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为各项基础资产和非基础资产穿透后的底层资产的利率风险最低资本算术加总。

第二节 人身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十八条 人身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采用情景法计量,计算公式为: 第十九条 利率风险评估所采用的折现率曲线由基础利率曲线加综合溢价形成。 第二十条 不利利率情景假设应综合考虑利率曲线的各方形态变化和资产负债计量属性的影响,由银保监会根据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和保险行业状况以及审慎监管需要确定、发布并适时调整…

第三节 再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二十一条 单独经营财产险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公司,其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要求按照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规则计量。 第二十二条 单独经营人身险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公司,其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要求按照人身保险公司相关规则计量。 第二十三条 同时经营财产险和人身险业务的再保险公司,应对非寿险业务和寿险业务分别使用综合因子法和情景法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经算术加总得到再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如有证…

第三章 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权益价格风险,是指由于权益价格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境内权益类基础资产(房地产权益类资产除外),应当按照本规则计量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十六条 上市普通股票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如下: 第二十七条 未上市股权的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41。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该项投资的认可价值,除以下项目外,基础因子RF0赋值为1: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第三十条 债券基金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06。 第三十一条 股票基金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28。 第三十二条 混合基金、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基金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23。 第三十三条 货币市场基金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01。 第三十四条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23。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对上市普通股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计量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 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发行的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权益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除银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基础因子RF0赋值如下: 第三十七条 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为各项基础资产、非基础资产穿透后的底层资产、豁免穿透的非基础资产以及无法穿透的非基础资产的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算术加总。

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房地产价格风险,是指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价格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境内投资性房地产,应计量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十条 以物权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房地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15。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以项目公司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股权,其房地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下述两者中的较大者: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向其控股的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提供的各项融资借款,应当计量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风险暴露为其认可价值,风险因子按照本规则第四十条确定。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为公司直接持有的各项投资性房地产和非基础资产穿透后的底层投资性房地产的最低资本算术加总。

第五章 境外资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境外资产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境外资产价格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境外投资资产(不含境外流动性资产),应当计量境外资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十六条 境外固定收益类资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除银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基础因子RF0赋值如下: 第四十七条 境外固定收益类资产价格风险的最低资本计算公式为: 第四十八条 境外权益类资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除银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基础因子RF0赋值如下: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八条计量最低资本。 第五十条 保险公司以物权方式持有的境外投资性房地产,其房地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15。 第五十一条 保险公司持有的境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公募),其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15。 第五十二条 以项目公司形式持有的境外投资性房地产股权,其房地产价格风险暴露EX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一条确定;风险因子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确定。 第五十三条 境外权益类资产价格风险的最低资本计算公式为: 第五十四条 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和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的价格风险最低资本分别为所属各项境外资产(包括非基础资产穿透后的底层境外资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算术加总。

第六章 汇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波动引起资产与负债(含外汇衍生品)价值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对其直接持有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与负债计量汇率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五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将其外币资产和负债区分币种进行对冲汇总,汇率风险暴露EX为同币种资产认可价值减去同币种负债认可价值的净额绝对值(美元和汇率跟美元挂钩的货币之间,可视为…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对外汇资产或负债通过外汇远期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对冲风险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计量汇率风险最低资本: 第五十九条 汇率风险的最低资本为公司直接持有的各项外币资产(负债)和非基础资产穿透后的各项外币底层资产(负债)的汇率风险最低资本算术加总。

第七章 集中度风险

第六十条 本规则所称集中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手或同类资产的风险敞口过于集中而导致保险公司遭遇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则计量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大类资产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和房地产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 第六十二条 对于需计量集中度风险的资产,保险公司在计量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时,应当按照本规则设置的特征系数,计量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 第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交易对手: 第六十四条 除下列资产外,保险公司应对其他所有资产计量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 第六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计量持有同一交易对手的各类资产账面价值总和。持有同一交易对手资产账面价值总和超过如下阈值的,所有涉及资产在计量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境外资产价格风险… 第六十六条 保险公司直接持有的权益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超过《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监管… 第六十七条 保险公司直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超过25%,应当计量房地产集中度风险。对所有计量房地产价格风…

第八章 市场风险最低资本汇总

第六十八条 保险公司持有的基础资产、穿透计量的非基础资产、豁免穿透的非基础资产以及无法穿透的非基础资产的市场风险,应当按照本规则汇总计量市场风险最低资本。 第六十九条 各类市场风险的最低资本采用相关系数矩阵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 第七十条 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相关系数矩阵如下: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对于保险资金支持国家战略形成的投资资产,在计量市场风险最低资本时,银保监会可设置调控性特征因子,以体现监管支持。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本规则未明确的资产和负债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计量标准,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相互保险组织适用本规则。 第七十四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十五条 本规则于2015年2月13日第一次发布,于2021年12月30日修订发布。本规则施行日期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