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2021年) 第四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202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房地产价格风险,是指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价格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非基础资产间接持有的境内投资性房地产,应计量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十条 以物权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房地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其认可价值;基础因子RF0赋值为0.15。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以项目公司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股权,其房地产价格风险暴露EX为下述两者中的较大者: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向其控股的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提供的各项融资借款,应当计量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风险暴露为其认可价值,风险因子按照本规则第四十条确定。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为公司直接持有的各项投资性房地产和非基础资产穿透后的底层投资性房地产的最低资本算术加总。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