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2011年)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第十条 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2011年) (一)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第十条 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 (一) 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 第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