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章 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铁路外部原因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的约谈 第十二条 铁路安全与铁路沿线外部环境紧密相关,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铁路沿线违法生产、违法建设、滥采乱挖、冲闯道口、侵入铁路限界、破坏铁路设备设施等情况严重威胁铁路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 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铁路外部原因引起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铁路局主要负责人约谈涉及的省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第十四条 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铁路外部原因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铁路局负责人或指定部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约谈涉及的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 第十五条 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铁路外部原因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或指定处室、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约谈涉及的市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县级人…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