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2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04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