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章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66.28条 未随身携带证件的处理 第66.29条 涉及酒精或者药物违禁行为的处理 第66.30条 考试中的作弊或其他禁止行为的处理 第66.31条 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处理 第66.32条 违反执照持有人义务行为的处理 第66.33条 刑事处罚 第66.27条 目录 第66.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