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66.30条

第66.30条 考试中的作弊或其他禁止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规则第66.9条、66.19条规定,在考试中存在作弊或其他禁止行为的,所有考试成绩作废,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