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年) 第二章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 第二节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年) 第二节 第二章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 第二节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第二十条 申请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第二十一条 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的运输机场,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由机场管理机构向民航总局申请,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的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由机场管…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