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效力 现行有效
(注:该公约于1958年6月10日订于纽约1959年6月7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87年1月22日交存加入书该公约于1987年4月22日对我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