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二、 主要内容

(一) 预防与应急准备。 1. 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将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领域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国家级规划编制,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编制,应急预案综合协调衔接,中央部门直… 2.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将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和事故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建设与运行维护、国家应急物资储备,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 3. 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将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中央主要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中央部门信息系… 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将中央部门负责的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中央部门直接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和消… 5. 应急宣传教育培训。 将中央部门直接组织开展的全国性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二) 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 1. 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 将全国灾害事故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中央主要负责国家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 2. 灾害事故监测预警。 将国家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中央主要负责全国统一的灾害事故监… (三) 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 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三、 配套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二) 落实支出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根据改革确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及时下达资金,切实落实支出责任… (三) 推进省以下改革。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方案精神,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明确省级人民政府推进本区域内应急救援工… (四) 协同推进改革。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同其他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阶段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事项由相关部门…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