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将国家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中央主要负责全国统一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建设、中央部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支出;地方主要负责当地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支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中相关信息化工作纳入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将国家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中央主要负责全国统一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建设、中央部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支出;地方主要负责当地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支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中相关信息化工作纳入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