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将中央部门负责的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中央部门直接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将中央部门负责的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中央部门直接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将地方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项,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