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6年) 3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6年) 3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监测 3.2 信息报告 3.2.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3.2.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3.2.3 报告内容 3.2.4 报告方式 3.3 分类处置 3.3.1 地方政府债券 3.3.2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 (1) 债权人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绝相关偿还义务转移,并应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 (2) 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务人依法承担偿债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3.3.3 存量或有债务 (1) 存量担保债务。存量担保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地方… (2) 存量救助债务。存量救助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但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3.3.4 新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债务 3.3.5 其他事项 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3.4.1 Ⅰ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 省级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 (2) 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 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 全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0%以上; (5) 省级政府需要认定为Ⅰ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2 Ⅱ级(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 省级政府连续3次以上出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流标现象; (2) 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 (3) 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 (4)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5%以上(未达到10%),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5%以上(未达到10%); (5) 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6)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Ⅱ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3 Ⅲ级(较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 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 (2) 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 (3)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 (4) 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 (5)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Ⅲ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4 Ⅳ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 单个市县政府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 单个市县政府本级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 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 (4)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2.2.8 目录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