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基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基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