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三、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合作 (六) 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三大战略为引领,积极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等经济支撑带建设,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发挥城… (七) 推进统一市场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矫正要素配置扭曲,促进各类要素有序自由流动… (八)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毗邻省份间加强沟通协调,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内河航道等交通干线建设,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 (九) 加强产业对接协作。结合实施三大战略,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建立区域产业链条上下游联动机制,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创新,支撑引领区… (十) 推动科技合作与协同创新。鼓励引导区域间加强创新要素对接流动。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跨区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基地,实现互利共赢发展。推动国家自主创… (十一)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鼓励开展跨行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协同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 (十二) 深化社会事业领域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衔接配合,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流转顺畅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关地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和科技资源共… (十三) 加大对口支援(协作)工作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等省藏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及相关库… (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