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八)

(八)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毗邻省份间加强沟通协调,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内河航道等交通干线建设,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构筑紧密协作、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支持合作共建重要的支撑电源点,加强区域电源与电网联网建设,完善油气输送管道网络,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跨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信息网络设施共建,优化省际骨干网络,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升级。逐步推动同一城市群内取消手机漫游收费。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枢纽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控中心,创新多式联运监管体系,发展江海、铁水、陆航等多式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