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第一批)的通知(2001年)
发布机关
质检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3…